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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14-07-06 19:44:55事业单位140 收藏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衡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衡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铁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名、审计员1名、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人员)8名。(http:///huna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4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职学院工作,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网上两种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人社局南院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734-8867005

  网上报名邮箱:jgy-zzrsc@163.com  (邮件名称:应聘)

  联系电话:0734-2548879(王老师、周老师、黄老师)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与面试

  公开招聘的教师需参加笔试、试教;审计人员、辅导员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4年7月15日

  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乘原49路、K1、K2、K3路即到)

  内容:

  (1)教师、审计人员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写作。试题采用100分制。

  (2)辅导员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十八大报告解读、写作、高等学校辅导员知识。试题采用100分制。

  2.试教与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

  试教时间:2014年7月18日;

  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招聘教师试教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学技能,试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招聘审计人员、辅导员岗位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为7分钟。

  笔试、试教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

  教师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40%、试教60%比例合成总分成绩;审计人员、辅导员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合成总分成绩。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辅导员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教师按试教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成绩相同高学历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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