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衡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监督电话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学院纪检监察室 0734-2548178
学院组织人事处 0734-2548879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方案由高铁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计划表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最大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 | 1001 | 4 | 35周岁 | 全日制本科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
教师 | 1002 | 1 | 35周岁 |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业)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 |
教师 | 1003 | 1 | 35周岁 |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业)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教师 | 1004 | 1 | 35周岁 | 全日制本科 | 工程管理 | |
教师 | 1005 | 4 | 35周岁 | 全日制本科 | 交通运输(管理) | |
教师 | 1006 | 3 | 3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