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编招聘:2014年保定安国市政府系统招聘公告
经研究,我市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安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数和岗位、应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招聘单位
教育系统、农业系统、规划系统、民政系统、水利系统及文广新系统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
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
5、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聘教师岗位者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需试用期满且从试用期开始后国家第一次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为加强此次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立“安国市2014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招聘办)。
公开招聘各环节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院内(汽车站十字路口南行20米路西,手机医院对过)
联系电话:0312-3510558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周五)至7月8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注:周六、周日不休,正常组织报名)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表样可在邮箱agzp2014@163.com,密码:3510558 下载打印);
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③应聘人员需填写《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可到报名地点填写,也可在邮箱(agzp2014@163.com, 密码3510558)下载打印自行填写)。
④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费及考务费:根据冀价行费字[2013]40号文件标准,每人100元。
5、报名审核
报名初审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那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均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面试(两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两项内容。
1、笔试
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内容各占50%。
教育系统岗位《职业能力测验》部分侧重于教育理论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教育系统岗位
面试形式:说课
说课的具体内容在监督员监督下临时抽取。应聘者准备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后正式说课,每位应聘教师说课时间共计10分钟。
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说课进行打分,给出成绩,去掉最高和最低分,然后汇总各位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教师成绩。
说课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组别计算、排序和确定人员。
成绩公布:面试完成后当天公布成绩。
(2)其他系统岗位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3个问题,面试时间7分钟。
面试组织: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设评委7人,其中1人担任主考。评委对面试者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成绩。根据各评委打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汇总各位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者成绩。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成绩公布:面试完成后当天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以5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