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招聘乡镇水利技术人员公告
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招聘乡镇水利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日讯为适应我县乡镇水利技术工作的发展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关于加强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水发[2013]469号)的文件要求,急需补充我县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龙江县乡镇水利站是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乡镇水利技术人员9名(9个乡镇水利站,每个乡镇水利站招聘1人)。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专业: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管理、建筑)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长期户外勘查、勘测,冬季水利外业施工);
4、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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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水务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4年 7月28日-30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
开发股(龙江镇劳动街1号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
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分值比例为笔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的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规定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水务局统一分配到各乡镇水利站,各乡镇水利站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试用期
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水务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合格的按期办理相关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