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日讯为适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需要,促进新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以下简称“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沙雕故乡”朱家尖,校园占地250亩,建筑面积81000多平方米,设有旅游管理、护理、会计等高职专业,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田径场、游泳池等各类设施一应齐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工作和生活的理想之地。
学院以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办学方向,坚持走开放式产业化特色办学之路,积极探索产教结合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合作办学机制,努力培养海洋旅游和健康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着力建设一所“以产促教、以教促业、产教研一体”的现代创业型高职学院。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共1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其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户籍不限;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6.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舟山市教育网(http://www.zsjy.gov.cn)。
3.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网站(http://www.zsthc.com)。
其中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网站(http://www.zsthc.com)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电话
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办公楼五楼505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电话:0580-3662103,钱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的可不提供);
6.《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三)电子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lyj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电子邮件报名日期截止至2014年7月10日下午16:3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通知请关注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网站的网上通知。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教学岗位
考试主要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需加测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必备知识;面试形式一般为试讲,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专业技能主要测评教师必备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非教学岗位(辅导员)
考试主要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面试一般为结构性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工作适应性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