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4年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日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3〕19号)精神,我局现面向全国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公路工程专业(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得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海口公路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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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单位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和专业等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7月17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www.higlj.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者需填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
4.联系方式:海口市滨贸路18号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人事科。联系人:符施文,联系电话0898-66518663;邱秋,联系电话0898-66784127。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负责。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为每组7人,由海南省交通系统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交通系统人员不超过60%,剩余40%的考官邀请相关专家来担任。
4.委托专家拟出面试题目,对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试。面试人员按岗位面试。
5.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6.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3〕1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