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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北部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6-30 19:15:37事业单位160 收藏
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卫生事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

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卫生事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北部新区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http:///chongqing/)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公开招聘27名、考核招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详见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9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急需紧缺岗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员,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5、学历要求: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见《一览表》;

  6、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北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北部新区管委会大楼)213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67463436、67463619。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4张(登记照背面请标注姓名),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报名(一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写好《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北部新区网站政务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cnnz.gov.cn/)。委托报名者需提供具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报名书》以及报名需要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带至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一)公开招聘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社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或放宽开考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测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登录北部新区网站政务公告栏查询)。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紧缺或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岗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登录北部新区网站政务公告栏查询)。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采取试岗(含专业素质测评或答辩)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试岗成绩当场公布。试岗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考生试岗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

  考核成绩=试岗成绩。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登录北部新区网站政务公告栏查询)。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