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4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宁国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7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http:///anhui/)现就2014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4年宁国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7名,各岗位和计划详见《2014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以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人才引进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ngrsj.gov.cn)、宁国市人才网(www.ngrcw.com)等网站和媒体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宁国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市政府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4036683。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一周前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4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修订〈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