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淄博张店区招聘教师公告
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若某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经公告后增至相同学科的招聘计划中。
若某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急需岗位按1:2),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急需岗位按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4年7月4日前取得)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区招聘办公室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区招聘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张店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7月14日(星期一),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上午:8:00—9:30
(2)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上午10:30-11:30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学科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聘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模拟授课)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讲课的教材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问进行答辩,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资料:2014年张店区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应聘B类岗位除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四)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B类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讲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zhangdian.net)、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布。
(五)考核体检
由区招聘办公室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类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和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及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自主选择单位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对选择单位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公示
选择单位结束后,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张店教育信息网 (www.zdj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需先在城区学校实习培训一年,培训期满后到郊区学校任教。
3、聘用
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并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