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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6-23 20:35:14事业单位65 收藏
  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

  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经批准,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昌县卫生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http:///anhu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48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组织方式

  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选岗(备注岗位参加)、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卫生局(繁昌县红花山路99号)

  7月11日——12日领取准考证。

  2. 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可将招聘计划数在同一单位内部调剂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对无法调剂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放宽到2:1开考。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满分120分)、《专业知识》(满分12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计划表。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合成成绩:《公共知识》成绩÷1.2×30%+《专业知识》成绩÷1.2×70%。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岗位按照应试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