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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4-06-23 13:26:18事业单位133 收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成立于1952年,是隶属于广西区农垦局、广西区科技厅的农业科研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成立于1952年,是隶属于广西区农垦局、广西区科技厅的农业科研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全国四大热带、亚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基地之一。为了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区内外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团结同志,虚心好学;

  4.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说明:以上岗位中,序号1-6的岗位免笔试,须进行面试;7、8岗位须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聘用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及享受在编在职人员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考试方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审批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邕武路22号,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办公室(联系人:苏先杭,廖琳玲,联系电话/传真:0771-2539081,邮编:530001,邮箱:gxrzs1@163.com)。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审核原件,交复印材料。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从广西人才网(http://syd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网站(http://www.gxrzs.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网站(http://www.gxnk.com.cn/)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相片2张。

  2.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附件目录;

  (2)个人详细情况或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资格无证件者不需附);

  (6)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

  (9)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证明材料请提供项目合同的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如项目已完成,需提供项目结题或验收材料的复印件;

  (10)论文着作。论文代表作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的复印件,其他论文及专着只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11)学术成果证书(含发明专利)复印件;

  (12)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3)政治面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门)有关考核、工作情况(含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工龄)等证明、鉴定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

  (15)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要,由所办公室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所报的信息、资料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及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2、对于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用人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低于1∶3比例的,需经区人社厅和区农垦局审核同意,同意后方能开考。

  3、考试分专业理论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要求笔试的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免笔试的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轮考试和最终聘用。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知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答辩、双向沟通来测评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特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应聘动机等。面试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时限15分钟。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考核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为7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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