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第四中学招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2014年遵义市第四中学招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我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管理人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财务人员4名、物理实验教师2名、化学实验教师2名、生物实验教师2名)。按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环节工作。为顺利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单位的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单位成立2014年公开招考事业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任超英 遵义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方荣 遵义市第四中学校长
副组长:任炳胜 遵义市第四中学党委书记
肖 凌 遵义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蒋明灿 遵义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代端学 遵义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成 员:刘 德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冷 静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胡常强 遵义市第四中学工会主席
李茂林 遵义市第四中学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遵义市第四中学人事科,李茂林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定于2014年7月4日上午9:00,在遵义市第四中学老校区行政楼召开面试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8:30分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2、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4日下午14:00-17:00在遵义市第四中学老校区人事科领取。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委托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官组成
参加面试的考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应主动提出回避。
此次面试工作设3个考官组,具体如下:
1、管理岗考官:考官7人,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一,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从专家库中抽签产生。
2、实验教师岗考官组:考官7人,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从专家库中抽签产生。
3、财务岗考官:考官7人,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一,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从专家库中抽签产生。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五、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结合资格复审情况,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范围
1、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 实验教师岗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财务岗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按100分制计分,面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总成绩。
同一职位考生题目相同。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八、面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考生在候考室集中管理,除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须知,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要求考生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集中保管。根据抽签顺序由联络员逐个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候考室与考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相互干扰。
2、考生进入考场后,由主考官提问,考生逐一答题。其他考官不作提问。管理岗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验教师岗面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财务岗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各位评委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当场亮分,在评分单上写明考生序号和日期,并签名以示负责。
4、评分单一经交给计分员后,考官不得再更改分数。如计分员发现各项相加与评分单上总分不符时,应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所评分考官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
5、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由计分员计算、监督员审核,并由主考签字后当场给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应将成绩汇总表填写好交主考官签字,当场密封,并作为机密件由遵义市第四中学妥善保管。
7、每个评委应按照面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平等的原则评分,不得徇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