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首大学非教学人员招聘方案
吉首大学2014年非教学人员招聘方案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是位于湘鄂渝黔边区大湘西区域内一所具有地方性、民族性特色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地处国家西部开发“10+3”范围民族地区的高校,是湖南省唯一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的高校,是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学校办在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本部设在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所在区域内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武陵源自然风景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凤凰。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http:///hunan/)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
2、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
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18时
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如实填写《吉首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获奖等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jsdx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大学+英语语言文学+李四+辅导员)。应聘者须在考试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吉首大学政务中心四楼408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管理类岗位和专技类中的辅导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管理类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含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含计算机操作成绩1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管理能力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以实验操作方式进行。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校园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何老师)
举报电话:0743-8564814(监察室)
吉首大学
附件:吉首大学2014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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