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公安交通信息中心招聘面试方案
2014年遵义市公安交通信息中心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管理人员3名。按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单位的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市交管局成立了2014年公开招考管理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晓洪 遵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组书记、支队长
副组长:周光权 遵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委书记
吴黄汉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高 诚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彭 林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庆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晓东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卢 刚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袁 华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
李旭东 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高诚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人员:任应琴、罗林、马斌、史丹、胡宇倩、祝元辉、王兴黔
三、面试考官组成
按招聘职位情况,我单位面试工作设一组考官,考官7人,本单位的考官数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临时确定,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入闱方式出题。参加面试的考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结合资格复审情况,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14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9楼政治处902室(红花岗区委区政府对面114地质队)领取。
(二)面试时间:2014年7月6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面试地点: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6楼会议室。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知识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综合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和普通话水平。面试时间15分钟,3个面试题。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七、面试程序
(一)通知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应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前,应试人员应集中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应试顺序。
(四)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候分室,公布成绩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之和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总表》。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后,交主考官向应试人员公布得分。
(七)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考生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遵义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保守秘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8682313(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