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4年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0日讯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加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力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文件精神【财政法(2013)2204号】,并经县政府批准,特面向社会招聘2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20名。其中,司法警察辅助岗位10名(男性),书记员辅助岗位1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书记员辅助岗位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3日-1996年6月23日期间出生,下同);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审判辅助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报考司法警察辅助岗位条件
报考司法警察辅助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70cm;高中以上学历;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
具有审判辅助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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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办法及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定远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县法院办公楼三楼307室)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注:正式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取消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笔试每人45元(皖价费字【2009】118号)。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凡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于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办法及体检
1、笔试(100分)
笔试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8:30—10:30,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省情和写作等知识,不指定教材。(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经过笔试后参加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专业技能分为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测试和文本编辑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分值为80分,文本编辑分值为20分。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考核。体能测试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其中,10米×4往返跑【30周岁(含)以内≤13秒1;31周岁(含)以上≤13秒4】(30分),纵跳摸高≥265厘米(30分),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不超过3次;1000米跑【30周岁以内≤4分25秒;31周岁(含)以上≤4分35秒】(30分),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90分为合格分,任何一项低于30分,体能测试为不合格。驾驶技能考核(10分),以考生的驾龄计算,驾龄每满1年积1分,10年及以上积10分。
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有审判辅助工作经验、专业技能成绩高的优先。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十日内在定远县人社局、定远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告入围人员名单。
3、体检
入围人员公告结束无异议,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仅限一次)。
(三)考察
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参照公务员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将在定远县人社局、定远县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民法院和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
五、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当地公安辅警核定;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次公开招聘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