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选调1名高明公证处公告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拟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公证处科员1名,该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及有关资格要求:
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六)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委(局)工作满五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转任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员执业证;
6.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若干。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9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886966。联系人:吴先生。
附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