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不参加统一笔试体检考核通知
报到地点:烟台二中毓璜顶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烟台市芝罘区焕新路1号,乘坐7路、23路、45路、58路、82路公交车到“毓璜顶公园”站下车,或乘坐21路、22路、42路、43路、44路、46路、80路、86路公交车到“西南河”站下车)。
咨询电话:0535-2101861
2、其他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
体检时间大致安排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报到地点、咨询电话请于6月底左右登陆本网站查询。
(二)参加体检人员
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二证”缺一不可)及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科联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详见《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2《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列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