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乐山市林木种苗站实际,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林木种苗站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56号,是乐山市林业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林业发展服务,负责林木种苗的规划、良种的选育及技术人员培训、林木种苗调剂、信息服务等职能。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且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不能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乐山市林木种苗站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17日。
2、报名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林业局政工科(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56号),联系电话:0833-2446469,手机:15283337288。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在2014年6月17日17:00前直接与乐山市林业局政工科联系(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评考核
成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考核小组,采取面试、走访座谈考察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考核。首先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走访座谈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走访座谈考察环节。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