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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2014-06-16 17:09:16事业单位11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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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2014]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要求,现就我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这为“三支一扶”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习总书记总书记分别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回信,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到农村基层就业和服务做出重要指示,指出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是当代中国青年的正确方向,提出希望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增长见识、增长才干,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让青春无悔”。这既体现了对立志服务基层青年的深切关怀,也对他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习总书记总书记回信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服务岗位、完成选拔招募工作,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引导“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三支一扶”精神,抓紧抓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科学制定方案,切实做好选拔招募工作

  (一)拓展服务岗位。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在原有“三支一扶”项目外,细化岗位分类,丰富服务内容。从2014年起,将水利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范围,列支农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从事水利服务。

  (二)按时完成招募工作。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800名招募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制定的2014年招募方案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提高招募质量。6月份启动招募工作,7月份完成招募任务。

  (三)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

  (四)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相关信息上报和更新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于7月15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的基本信息汇总表上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于7月31日前将所有招募人员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数据库。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注重结合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服务单位要针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的工作,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尽量做到人岗相适。继续做好择优选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工作,完善日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要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新招募人员信息、在岗人员信息、期满人员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省“三支一扶”办适时将对信息报送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四、落实保障待遇,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一)切实落实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各地要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豫财社〔2011〕46号)规定,认真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政策,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