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4日讯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人才的普通师范院校。学校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13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14个学院(部),办有44个普通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教育、文、理、法、工、历史、管理等学科门类;办有成人本专科,自治区级两年制双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地州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等各类短训班。
学校现有教职工966人(含实验小学),专任教师631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师、高校教学成果奖、高校教学工作重大贡献者奖等。聘有近百名学前、中小学一线专家、名师为我校兼职教师。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重点关注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努力使学生一出校门就能顺利走向讲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基础教育、双语教育优势研究领域,拥有双语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900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40余部。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中心,是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新疆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中小学德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和全国科研型骨干教师(校长)国家级教育基地。目前,学校正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的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部分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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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监察室成立招聘监督组,全程监督招聘过程。
监督人:哈丽达·扎合帕尔
监督电话:0991-8898182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7、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8、少数民族民考民需具有HSK8级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以上证书;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