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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2014-06-14 20:19:17事业单位193 收藏
  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4日讯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5)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可自主选择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级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推荐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期限: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9日(周末休息),北京时间10:00——18:00。

  联系人:张红芬 罗旋

  联系电话:0991-8898796、8898243

  邮箱地址:zzrsbzhp@xjei.cn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教育学院厚德楼602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

  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通过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4年6月20日-23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②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非教师岗位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②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熟练地运用多媒体课件以及教师职责要求的有关能力,体育专业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加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3)非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100

  其中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和考核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书面申请,报人社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