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内蒙古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2014-06-13 20:51:40事业单位124 收藏
2014年6月13日至6月18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

2014年6月13日至6月18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

  5.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须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18: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解释。具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人员交费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至6月21日24∶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应聘。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务于2014年6月13日至19日18∶00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280858),经审核确认后,免交报考费。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免收报考费,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在笔试结束30天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资格复审环节只递补一次。

 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天。同时,用人单位要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4年应届毕业但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党群系统职位表

  政府系统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