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事业单位2014招聘
(一)考试按笔试和面试分类别,具体详见职位《2014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1、笔试
笔试采用综合测试或专业科考试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内容是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
(2)专业科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详见职位表)。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其中,番禺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和番禺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三个职位采用专业科目考试,详见职位表。
笔试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14年7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或专业科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面试拟安排在7月30日或31日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于7月底前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其中,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保障中心岗位以面试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见《职位表》;番禺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加考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见《职位表》。技能测试范围在面试对象内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
(一)笔试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2、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3、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报考人员获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报考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三)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