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潮南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201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完)中学校、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新教师专项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区高(完)中学校、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下称区职教中心)编制、岗位和学科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完)中学校、区职教中心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安排
(一)招聘高(完)中学校教师97名;
(二)招聘区职教中心教师50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高(完)中学校教师:2012年至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区职教中心教师:2012年至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高(完)中学校(区职教中心)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学校、学科、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表一、二)。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于2014年6月4日在潮南人才网、潮南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潮南区东山中学(即广汕公路东山路段,区教育局、区检察院门口往北200处)。咨询电话:0754-8779546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表三),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办理暂缓就业的应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应提交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报名表可从招聘网站下载,以A4纸双面打印或报名时领表填写。因路途较远等特殊原因,未能到现场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压缩包发送到潮南区教育局邮箱zhuanghuanting@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学科代码+姓名+学历学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填报学科。按设置什么学科,招考什么专业的原则,招考专业对口的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学科或区职教中心的学科。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填报到学校的学科或区职教中心的学科。报考区职教中心的招聘学科与考生所学专业,可查询《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各层次学历专业分类目录》。
本科专业目录请登陆: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82/201210/143152.html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请登陆:
http://wenku.baidu.com/view/0e766b6d561252d38eb6ea2.html
2.在报名期间,对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发放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分别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考生应于笔试前2天,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应提供上述报名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校对审核。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为综合一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分二方面: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二是《教育法》、《教师法》(占4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指定具体版本或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初定于6月24日。地点:汕头市六都中学(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路段)。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各学科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入围人选
1.按考生报考具体学校(区职教中心)学科及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学科入围人选。
2.若入围考生末位成绩并列时,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如“两学”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教育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体检
按各招聘学科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考生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方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