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为教师类岗位40名,卫生类岗位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学科及数量
(一)岗位招聘对象
教师类: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并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2013年尚未正式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烟台市市区生源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报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报考义务教育段舞蹈、器乐、体育、美术教师,宣传部辅导教师岗位及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
5.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7.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三)招考数量及岗位
教师类岗位40名(义务教育段教师32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4名,文艺类辅导教师4名),卫生类岗位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6月17日9:00—2014年6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1.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 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4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6月13日16时自动关闭。
3. 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