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符合定向招聘的报考人员要务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房间)办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以及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续聘)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报考定向岗位;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 笔试(100分)
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知识储备、教学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按照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使用西医临床试卷。笔试按照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 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至9(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10(含)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014年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承诺;2014年应届、2013年烟台市市区生源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年限证明)。本次招聘规定: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4年7月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予以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 面试
教师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操作等相结合的形式,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卫生类岗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分办法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其他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对于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属教师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教师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属卫生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