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百色市事业单位及机关招聘公告
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作。全市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2076人。(http:///guangx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年龄条件;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招聘岗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取得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件1)和《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件2)为准。
(七)2014年继续招聘在百色市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6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报考人员从2014年5月30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资格审查单位的咨询电话见相关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络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6月5日8:00—6月14日24:00。
2.公共科目笔试岗位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艰苦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3.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改报岗位。2014年6月5日8:00—6月16日17:30,报考人员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4年6月5日8:00—6月14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2014年6月19日8:00—6月20日17:30,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的人员,可在网上进行资格查询并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级以下(含县(区)级)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对2014年6月19日8:00—6月20日17:30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