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港上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4年防城港上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3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1名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涉及财政全额拨款的县直事业单位共17个岗位21人(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6月30日至197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拟定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15日在防城港人才网(网址:http://www.fcgrc.com.cn)、广西人才网(网址:http://www.g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具体地址:上思县团结西路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往西30米,联系电话:0770-8512384)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填写《2014年上思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
(2)邮寄、传真资料报名:报考人员将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交的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至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8512384)进行报名。通过邮寄、传真资料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验,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2014年6月27日-30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2014年7月19日)
根据自治区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有关精神,管理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勤二级岗位人员或获硕士学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因此,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对招聘岗位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2.面试地点:上思中学。
3.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5.面试分值: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6.面试考官共7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及有关专家随机抽签组成。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1.考核
考核成立工作小组,从组织、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2014年8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