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港上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面试、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给予安家费补贴3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6千元。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都属于安家费享受对象的,按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发给。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实施。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770-12388-02。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
上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