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3.计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团场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岗位出现空缺或体检不合者,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7月4日下午19:0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领取体检表,7月5至7月6日体检。
体检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和调剂
1.录取:7月8日,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聘考生于7月8日10:30—13:30分到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逾期不到者视同自行放弃)。
2.调剂:7月8日,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发布岗位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拟聘用人员于7月9日-7月13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培训和聘用
聘用人员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并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通知。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96283
技术咨询电话:0991—265045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