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顺平坝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98名)
2014年安顺平坝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8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31日讯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其中:教师33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98名。详见《平坝县201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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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的专业为煤炭类相关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具有煤炭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7日—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承诺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要求白底,不收打印照片)4张,《平坝县201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批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26日—27日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平坝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