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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14-05-30 15:36:57事业单位197 收藏
  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五)征集志愿

  各设岗县(区)在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拟定考核、体检对象后,若仍有岗位空缺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统一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征集志愿于8月5日前完成。

  (六)考核、体检

  各设岗县(区)于8月8日前完成考核、体检工作。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号文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并填写《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3),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5天。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于8月下旬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教师资格认定

  对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按程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十)签订聘用合同

  8月下旬,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附件4),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一)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4年度安徽省“特岗计划”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 6266317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58(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查询网站: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

  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 (http://tg.ncss.org.cn)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