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院校招聘教师公告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考试日期为2014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0。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的方法(具体内容及要求请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垦总局纪检监察局,电话:(0451)55198210.
五、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55198210(黑龙江省纪检委监察厅驻农垦总局纪检委监察局)
六、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梁琳、冯志丹
联系方式:(0451)88122167 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
(二)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李永旭、刘成达
联系方式:(0451) 53980696、53980631电子信箱:qalcd@163.com
手机:13945002157、18746130172
地址: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三)黑龙江农垦佳木斯学校
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祝捷 电话:(0454)8192315 电子邮箱:zj8192315@163.com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路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