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酒泉市肃州区选调60名机关事业单位公告
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职位与身份相符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4.坚持与核定编制相符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1.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2名。
2.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3.公开选调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4.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24名。
5.公开选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从区属公务员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公开选调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区属各公务员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公开选调的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岗在编的人员中选调;
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从全区乡镇事业站所、卫生院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岗在册的人员中选调;
公开选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乡镇卫生院结算中心工作人员,从全区乡镇卫生院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岗在编的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2.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无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
4.至少要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6月1日;
6.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肃州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意见》要求,新选调的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选调办法、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理论测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只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肃州区人社局网站和区政府广场公告栏发布选调公告和相关信息,并委托相关用人单位张贴公告,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向考生提供招考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理论测试程序。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拟选调人数1:2的(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报考人数不足拟选调人数1:1.5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名额。
(四)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设综合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常识、区情(其中,报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位的,除综合知识外,还需测试食品药品管理法规常识;报考区汉唐美食街管理办公室职位的,还需测试与汉唐美食街管理有关的法律条规及相关常识;报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的还需测试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只测试业务知识)。理论测试成绩为100分。理论测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40%(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业务知识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理论测试中有弃考人员的,若所报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组织进入下一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