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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5-28 13:57:17事业单位92 收藏
  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公开招

  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市人社局审核,2014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http:///anhui/)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4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详见《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依《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为准。

  3、资格:依《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为准。

  4、年龄:依《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为准,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 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内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9日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者均须填写《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各1份。(以上报名表及承诺书从金安区政府网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专业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并应在2014  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属已经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9.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4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计90元/人。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