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1:1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工作由各地区参照有关标准自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所在地区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招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签约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须于2014年8月1日通过大连人才网、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地区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
七、培训和上岗
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经市和相关区市县集中培训后,于9月1日前上岗工作。
八、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政策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总的原则是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鼓励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其就业,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地区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可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各区市县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将部分乡镇、街道属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单列计划,定向招聘本地区服务期满3年内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单列优惠政策。
(四)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及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九、咨询电话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4618709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三支一扶”招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不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附件:
1.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