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昆嵛山保护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查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考办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参加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5:5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如招考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招考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区招考办负责组织。区招考办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