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金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2014年淮安金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5月17日网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2014年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持相关证件(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4年5月27日—6月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到金湖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金湖县健康西路286号五楼)报名。金湖县卫生局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2014年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2)经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县人民医院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已缴费人员于2014年6月6日(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由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注意事项: 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专业知识占8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注:应聘县人民医院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岗位的,若同一岗位报名缴费人数少于6人(不含6人),则该岗位免笔试环节,报名缴费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网站公示。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不组织面试,只进行笔试。
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的,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注:应聘县人民医院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岗位的,若同一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须进行笔试,则该岗位面试人选确定规则与应聘县人民医院其他岗位相同。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合成总成绩
按照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生总成绩(应聘镇卫生院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全部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5.体检与考察
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纪委、县人社局参与监督。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审批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