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金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在公示与审批期间,因公示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严格规范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 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社局纪委 0517-86805412
金湖县卫生局纪委 0517-86991859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7-80902891
本简章由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2014年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