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6路、7路公交车到达)。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
(五)体检、考察、公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招聘公告在郑州人事考试网、郑州教育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八)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08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