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招聘公告
201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0日讯: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是呼伦贝尔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成就的展示,城市规划公示及查询、交流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事业发展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4名(其中英文讲解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讲解员4名,其中英语讲解员1名。(详见附件《呼伦贝尔城市规划展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音质等要求,善于沟通交流。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四)女性,身高162cm至172cm;男性,身高175cm至185cm,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或呼伦贝尔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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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通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开考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1:15的比例择优产生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履行录用手续。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两项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面试采取朗诵、现场讲解、问答等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呼伦贝尔市情。面试内容以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
笔试资料: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面试资料: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录公告
2014年5月9日至5月15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市规划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免冠素颜照片3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考试中心(海拉尔区河东诺敏路宁辉小区1号楼)进行现场报名。然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携带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3.应试人员于笔试前两天到呼伦贝尔市人才考试中心(海拉尔区河东诺敏路宁辉小区1号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 2014年5月25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面试:
面试时间: 2014年5月31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加上加分因素,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因素+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市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