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雇员招聘公告
2014年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雇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6日讯: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雇员20名,其中管委会机关12名、直属事业单位2名、镇街机关6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纪检监察审计局工程审计、雷锋镇计划生育B超技术员、麓谷街道财政所所长岗位不得小于1:3(含1:3),其他岗位不得小于1:5(含1:5)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2:00,报名请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2、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至17日17:00。
3、资格审查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乘车路线:公交车916、18路至麓谷企业广场站)。
4、考生需携带的审查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5、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请登陆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输入身份证号,于2014年5月22日至23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所有岗位均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另雷锋镇计划生育B超技术员岗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4年5月24日。
(2)笔试内容:组织人事局文字综合,政策法规局发展研究专干、法制专干、群团办公室文字综合岗位,为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满分100分;纪检监察审计局工程审计岗位为工程审计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分。
笔试资料:2014年长沙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量为18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4年6月14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岗位,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资料:2014年长沙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3、技能测试
雷锋镇计划生育B超技术员岗位,面试后再进行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上机操作方式,测试考生实际操作技能。
4、综合成绩
雷锋镇计划生育B超技术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40%+技能测试×2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