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承德市部分市属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面试结束后,将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包括审查拟聘人员档案(必须符合人事部门档案管理存放要求),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手续,报市卫生局审批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兑现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13、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附件1:《承德市部分市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承德市市属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