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29日讯: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副高职称人员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正高职称人员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邮寄材料等形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E-mail:czjdzhaopin@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姓名+专业名称”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以收件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3164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1046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邮寄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待学校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详细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为学校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告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实施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3-12号岗位)的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辅导员岗位(1-2号岗位)管理岗位(13-14号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公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专业技术岗位(1号至12号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管理岗位(13号至14号岗位)的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