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奉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和住房保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2014年宁波奉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和住房保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26日讯:为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力量,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4年5月7日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年龄必须1983年5月7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7、本次公开招聘,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本公告由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681510(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 2014年奉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和奉化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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