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市长岛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9名)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其中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发展潜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兼报综合类岗位的教育类、卫生类、专业类岗位考生,进入公示期的,不允许继续参加兼报的综合类岗位考试。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中期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如本次考试因与全省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冲突等特殊情况,将推迟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长岛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咨询电话: 0535-3213585
监督电话:0535-3212362
中 共 长 岛 县 委 组 织 部
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 24 日
附件:
2、承诺书
3、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