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九江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
八、体检
(一)面试岗位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
九、考核
考核由九江职业大学参照《》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市人社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九江职业大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十、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面试费50元/人。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二、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九江职业大学:8375005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度九江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14年度九江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