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金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4年金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类专业择优选聘63名(其中涉水类专业48名,其他专业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含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137名(其中涉农类专业49名,城镇化建设类专业30名,电子商务类专业22名,其他专业29名、“两项计划”人员7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择优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二)公开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1、本县(市)生源或本县(市)户籍(以2014年4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选聘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金华市本级(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源或户籍(以2014年4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以在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一地报名(重复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三)选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其他选聘条件见各县(市、区)选聘公告。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为探索创新选聘机制,选择金东区江东镇和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开展自主面谈择优选聘试点工作,选聘名额等事宜详见两地公告;公开选聘须进行笔试及面试;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无需考试,直接经体检、考核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5日9:00—5月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6日—5月6日
各县(市、区)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初审的可在5月5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6日9:00—5月7日12: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公开选聘笔试人员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8日至5月30日
各县(市、区)和试点乡镇、村对面谈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修订后)执行。
5.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6月3日至7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各县(市、区)在6月13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6月20日,一天内完成。
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见各地选聘公告)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同上)。
(3)面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考点设在各县(市、区)。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均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
四、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