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充实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http:///chongqi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9名。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
(二)属重庆市外生源地的免费师范生的,根据教师厅〔2011〕1号“严格掌握跨省任教条件”的规定,本次只招聘符合跨省任教条件范围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试用期内(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为依据)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凡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须符合报考岗位对应的资格层次类别;非师范类考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须符合报考岗位对应的资格层次类别)。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普通话等级:报考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且符合国家语委规定的5年有效期。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测试语委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自愿在录取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同用人单位解聘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学校、学科)报名,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设置表》的毕业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要求可放宽至专业大类相符即可)。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分别竞争、择优聘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
六、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招聘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教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5月7日(星期一至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第一会议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
3.报名手续。考生要提前认真对照简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原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在每张背面写上名字)。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同时提交《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现场初审资格。《报名登记表》可先行在网上下载、填写,“应聘学校及岗位(学科)”对照《招聘岗位设置表》自愿选择填写。
提示:为便于后期考试、体检、政审和签约时用重庆(中国)移动短信系统快速、准确通知到考生本人,建议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的重庆(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4.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
(三)资格审查。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并退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前台接待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到现场后,先根据报名号查找笔试考号,再向各组工作人员报笔试考号领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笔试准考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发票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前台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