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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临沂市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4-24 18:29:24事业单位88 收藏
  【友情提示】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建议考生结合进行系统高效的复习。2014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

  【友情提示】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建议考生结合进行系统高效的复习。

2014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卫生类)。(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临沂市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 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 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 10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 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4年 5月21日- 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东区东兴路与李公街交汇处路东政务大厦18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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